9.2.1單層的輕型鋼結構廠房的抗震設計應符合專門的規定---門式剛架規范的要求。
9.2.14廠房框架柱、梁的板件寬厚比,應符合下列要求:
1重屋蓋廠房,板件寬厚比限值可按本規范第8.3.2條的規定采用,7、8、9度的抗震等級可分別按四、三、二級采用。
2輕屋蓋廠房,塑性耗能區板件寬厚比可根據其承載力的高低按性能目標確定。塑性耗能區外的板件寬厚比限值,可采用現行《鋼結構設計規范》GB 50017彈性設計階段的板件寬厚比限值。
條文說明:9.2.14板件的寬厚比,是保證廠房框架延性的關鍵指標,也是影響單位面積耗鋼量的關鍵指標。本次修訂,對重屋蓋和輕屋蓋予以區別對待。重屋蓋參照多層鋼結構低于50m的抗震等級采用,柱的寬厚比要求比2001規范有所放松。



管理員
該內容暫無評論